土地增值税欠缴调查:未来或并入房产税
有专家指出,与其说是开发商不愿意及时清算土增税,还不如说是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为了不冲高当年的基数,默许甚至希望开发商延迟清算,藏“税”于企。
一周以来,央视曝光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一事,持续发酵。
“央视报道有误差,但‘任志强们’也未必都对。”多位会计、税法专业人士指出,虽然央视在税收统计上有瑕疵,但不可否认,土地增值税确实存在“先天不足”,税制设计不合理、房企通过会计操作手法避税等问题,普遍存在。
一位税法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1994年出台的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面临调整。而在未来房地产税制的构建中,建立统一的持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也将是一大趋势,包括土增税在内的多个税种,都有可能调整和并入该税。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在税法专家看来,未来的税制改革设计中,最好将包括土地增值税在内的繁杂税种,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减少交易、流通环节税费,增加持有环节税费。
事实上的欠缴
央视对房企欠缴土增税的报道,激起开发商和税务部门极大的反弹。
任志强等开发商“不淡定”的背后,是房企采取多种会计手法规避土地增值税清算,从而导致事实上的欠缴、一拖再拖普遍存在。
以华远地产为例,根据华远地产2012年年报,2012年末华远地产应交税费项下土地增值税约5.50亿元,占其当年销售额近10%。
但这笔钱并不需要在当年度缴纳,因为正如任志强所说,这笔钱是按照土增税相关规定预提出的,在未到清算时间不用缴纳。
然而,“任何一个会计都清楚,不交按预征率计算出来的应交土增税,都属于拖欠税款。”在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看来,这笔钱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欠缴。
熟悉内情的房地产税务人士透露,对于预提的土地增值税,相当于企业预提的拨备,在会计核算上,目前在“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中核算,开发商为了少交企业所得税,一般都会主动、积极地在当期计提与项目竣工结算进度相配比的土地增值税,在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反映,减少了当期利润,这样,企业所得税就少交了。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它则体现在“应交税费”项目中,如果清算时间往后拖上个好几年,这个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看起来,确实好像欠下大量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