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我国就业性别歧视暴露立法缺可操作性
www.fjsen.com 2011-04-14 09:00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各项条件都符合招聘要求,仅仅因为自己是女性,就只能与这个工作机会说“再见”。生活中,不少女性求职者遭遇过这样的无奈。“男女平等就业”本是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多部法律明确规定的要义,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男女平等就业”,难道真的只是“看上去很美”?
不是我不优秀,只因为“我是女人”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应届生白同学最近刚刚与西安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回顾求职之路,她还是流露出些许无奈。她告诉记者,自己和班里的女同学在找工作时或多或少都遇到过性别歧视,有些单位虽然不会在招聘章程里注明只要男性,但依旧会在简历筛选、面试环节有所侧重。“从就业的难易程度看,男生远比女生要容易。”白同学说。
正在求职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二年级的一位女同学同样郁闷。因为是文科专业,她所在的班级男女比例大致为一比三,但截至目前,男生的工作基本都定了,而女生中定了工作的还不多。
这样的例子,在大学生求职中屡见不鲜。武汉一位女大学生在屡屡遭遇求职壁垒后,她将自己的QQ签名改为“不是我不优秀,只因为我是女人”。而这并非是她一人的感觉。九三学社陕西省委近期的一项针对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在女性受访者中,25.3%的人认为“性别”是其求职障碍,而男性仅为10.7%。
不仅是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民工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现象也比较明显。少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直接对性别作出限制,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以工作辛苦、压力大、难以照顾家庭为由,或是在招聘各环节设置障碍,将女性排除在外。
此外,在一些如家政、幼教等传统意义上的女性就业“专区”,近年来也逐渐有了男性的身影,这也使得女性在求职竞争中进一步被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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