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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提案呼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www.fjsen.com 2011-04-13 07:5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来说两句

妇幼健康是促进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经过建国6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但是,经调研发现,我国当前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现状远远落后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建设薄弱、服务能力较低,发展现状与群众对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需求形成极大反差。

三大不足制约妇幼保健事业发展

一是基础建设不足。2008年度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与运营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存在业务用房不足及基本设备配置不全问题。纳入抽样调查的2745所妇幼保健机构中,有175所没有购建房屋,均为租用业务用房,一些单位还是危房,这种情况在西部地区尤为严重。以贵州省为例,遵义市妇幼保健所至今无办公用房,黔南州妇幼保健所贷款建房因无力偿还贷款面临拍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5%,业务用房达到规定标准的机构比例极低。

此外,在基本设备配置方面,全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达标率仅为2.72%。医疗设备缺乏且相对落后,大部分医疗设备来自各种项目配套支持,大部分设备陈旧老化,更新缓慢,导致相关保健业务无法开展。

二是工作经费不足。2009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费用支出为108.7亿元,但财政补助和上级补助合计68.9亿元,仅占人员费用的63.4%,其余部分及所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仍需自筹。以贵州省为例,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收入中财政补助仅占收入的27.68%,在市(州、地)级仅占8.69%,33.33%的县级机构亏损,负债机构占67.03%。

三是服务能力不足。目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才匮乏,整体素质偏低,人员配备不足。如贵州毕节地区现有在编妇幼保健人员为299人,仅达到按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该地区需配置总数的34%。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现有服务能力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与所承担的日益增多的妇女儿童保健任务极不匹配。2009年我国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显示,可避免死亡的孕产妇比例占到了77.4%。在可避免死亡病例的影响因素中,医疗保健机构的知识技能、资源及管理等方面所占比例最大,高达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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