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于2012年2月8日下午走上法庭。现年50岁的他,身着灰黑色西服,短发略有发白。
陈猛在2011年调任普陀区副区长前,曾任松江区副区长达8年之久,法庭审理信息显示,陈猛受贿的情节均与其任职期间分管城建工作密切相关,包括收受当年沸沸扬扬的松江客运中心纠纷中利益相关方沈伟得的贿赂。
陈猛于2011年9月被上海市纪委双规,其时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他收受开发商马某贿赂款600万元的事实。在接受调查期间,陈猛主动交代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其他受贿案情。
5个月后,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作为检方对陈猛一案提起公诉。
检方称,陈猛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马某等四名开发商,以及松江区新桥镇原党委副书记沈英的贿赂款、物等共计价1547.9万余元。
公诉人称,陈猛受贿案“作案时间之长、性质之恶劣、社会影响之坏,是近年来上海市局级干部犯罪案件中较为少见的。”
和去年受审的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陶校兴一样,陈猛没有委托律师,也不要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且当庭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这使得庭审时间只用了约1个半小时。
虽然检方认为陈猛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指出他到案后如实供述,并在其家属的配合下退清受贿赃款赃物,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陈猛则在法庭上称自己在被调查的5个月中,一直沉浸在“极度的痛苦、自责、悔过”之中。
女儿买保险开发商埋单
陈猛出身于普通工人家庭,学有所成后进入区机关工作,不久即走上领导岗位,30多岁就担任上海市静安区房管局党委副书记,41岁就被选拔为松江区副区长。
松江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距上海市中心39公里。2001年当上海市政府开始重点构造“一城九镇”战略构想时,松江新城恰是其中的“一城”。原属于郊县的松江区迈入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大规模土地收储、开发自此启动。
分管城建的副区长陈猛,此时可谓权倾一方,权力带来财富。
检方指控显示,2004年至2008年,陈猛先后接受上海波顿集团控股人马某的请托,帮助波顿公司等成立松江区建筑工程总承包发展有限公司,为波顿公司等开展经营提供帮助;同意松江区土地整理发展中心以1.58亿元收购上述公司在松江区环城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波顿公司谋取利益。
此外,2010年,陈猛接受香港商人张某请托,利用分管城建的职务便利,为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在泗泾镇开发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提供帮助。
在当年沸沸扬扬的上海松江客运中心烂尾项目中,香港庄胜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周建和曾公开控诉被挤出局。沈伟得曾是周建和任命的总经理,但最终站在了两名小股东的一方。
2007年,松江客运中心因施工土地征用和划拨手续尚未完成而停摆。作为客运中心项目补偿款获得者之一的沈伟得,曾多次请求陈猛将其公司分得的款项直接划入其个人账户,如愿后,沈某送上50万元作为对陈猛的报答,并为陈猛支付了其替女儿购买保险的保费,总价值港币13万余元。
松江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多名官员因涉及土地腐败而落马。去年,松江区的老领导、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一案被查处。而松江区前区长助理钱智春下海后变身“地产商”,涉嫌向老上司陶校兴行贿人民币80万元,美元1.8万元。陈猛是因松江土地问题落马的又一名高官。
- 2012-02-08原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1500万余元受审
- 2012-02-07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受贿案剖析
- 2012-02-07公司总裁受贿获刑拟写书关注三农
- 2012-02-07湘潭原副市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