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侃
核心提示:“十二五”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施国务院《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省份目标的攻坚阶段。在现阶段,运用好、发挥好科技奖励制度这一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对于引导企业创新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我省经济驶入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轨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有效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近年来,我省科技奖励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拓展新思路,不断完善科技奖评审机制,新增评审内容,进一步发挥了科技奖励制度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使之成为引导全省企业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有力杠杆。
科技奖励
助推企业“腾飞”
厦门虹鹭是一家从事新材料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这家企业一直专注于行业内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转化。如今,公司已成为引领国内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世界同行三强之一。创立18年来,公司投入“真金白银”于研发,“收获”丰厚回报,共获得了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2项。公司自主研发的磁控线圈产品占比全球市场份额的80%,节能灯用钨丝和汽车灯用钨丝拥有70%以上的份额。
“获得省级科技奖励是对我们公司这么多年来坚持科技研发、自主创新的回报”,虹鹭负责人表示,这些年公司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离不开科技人员敢于挑战的创新精神。
同样从科技奖励中获益还有万利达公司。作为一家地处漳州边远小镇的电子信息企业,依靠大力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打造“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立厦门研发中心和产品检测中心等举措,已然成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2010年,公司实施“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科技奖,更是推动企业迈上了新台阶。公司董事长负责人坦言:“只有创新才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只有创新才有出路”。
近年来,我省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开拓思路、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坚持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科技奖评审机制,新增评审内容,进一步发挥了科技奖励制度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009年起,参照国家科技奖励的设置,福建省在科技奖励中新增了“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评审内容,目的是要引导企业走依靠技术创新的发展道路。这一举措,既是对企业和企业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鼓励和肯定,也是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形成一种助推福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跨越转变的激励机制。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南靖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福晶科技股份公司等注重科技创新的企业先后荣膺此嘉奖,为全省企业树立了创新发展的典范。
事实证明,科技奖励的政策导向作用以及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影响力日益显著。在近几年的福建省科技奖评选中,企业获奖比例越来越高。以2010年度福建省科技奖为例,企业主持或参与完成的获奖项目共104项,占全省获奖项目总数的60.8%。企业主持完成的一等奖项目达6项,占当年度一等奖获奖项目总数的50%,比2009年度高出17%。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共有59项,占全省获奖项目总数的34.5%。企业产学研合作的获奖项目计有48项,占到科技进步奖获奖总数的29.2%。
在2011年9月省政府召开的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大会上,参会企业都不约而同地表示,创新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发展长久不衰的生命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