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平顶山市新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这不符合国土资源部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就此反映至平顶山市纪检部门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纪检部门。之后,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对这块地的首次招拍挂被一度叫停。平顶山市纪委执法室陈主任在电话中也证实了此事,并称此事有结论。但关于此事结论的具体内容未能给媒体提供。
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赵全方介绍说:“城中村改造比较复杂,为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与城市建设,保证村民的生活,我们引进的开发公司应是有资质、实力的企业。此次招拍挂的地块属于马庄办事处岳庄村土地,2008年河南大乘有限公司开始进驻岳庄村并签订开发协议,便开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目前拆迁工作也已大部分完成。
赵书记还称,从目前来看平顶山城中村改造大多都是由村里决定、主导,办事处只是指导。对于先期介入的企业,将优先支持进行招拍挂。媒体问赵书记,那么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进行招拍挂呢?招拍挂还有是意义?赵书记解释说:“为了推进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个人认为,这也是一种办法。”
湛河区马庄办事处岳庄村支部书记向媒体介绍说,2008年该村被列为平顶山市城中村改造范围,当年4月份引进河南大乘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开发,目前该村拆迁已接近尾声。大乘公司对村民的拆迁补偿费用已支付1000万元左右。记者问,既然在2008年村里就定了开发公司,那现在再进行招拍挂还有意义吗?岳庄村支部书记回答,这是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
日前,平顶山市湛河区副区长王庆忠就此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需要开具区政府的“情况介绍”主要内容是:参与报名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开发实力、资金等,主要考察公司是否具有能力做好开发工作。是否对该村深入介入,如未介入,区里就无法开具“情况介绍”。王副区长还称,村里出具了该公司的相关内容,区政府才能出具。
对于这家早在2008年,就已进驻岳庄村进行开发的这家公司是否真的具有实力、资质、充沛的资金等问题,以上三位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不太了解。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第 39 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徐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