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起诉证据形成于一审前,被告方质疑检方追诉时点
[ 检方辩称,首次起诉事实的举证工作,远远早于本次追加起诉事实的举证工作,因而是分两个批次进行移送起诉 ]
历经三次开庭审理,真功夫原总裁蔡达标等被指侵占公司财产一案又起波澜。
12月7日,天河区法院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检方对真功夫原总裁蔡达标、原总裁助理丁伟琴两人做出追加起诉,指控两人涉嫌职务侵占295万元。蔡达标及其律师作无罪辩护,称295万元均是冲抵其事先为公司垫付的费用。丁伟琴则称自己只是打工者,受命老板例行公事,希望能从轻处罚,其辩护律师则对检方将丁伟琴指控为蔡达标的共犯提出异议,同时也为丁伟琴做无罪辩护。
检方指控称,2010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蔡达标利用担任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之便,指使被告人丁伟琴等人,先后通过虚构深圳真功夫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与姜玲好签订的寻找华南地区新店店址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与深圳市蕾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蕾诺公司”)签订的《研发真功夫厨房设备、新一代厨房优化设计方案》业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将虚构的合同款项共计人民币295万元分别转到姜玲好、蕾诺公司等公司或个人账号,提取现金后供蔡达标个人使用。
蔡达标辩称,自己没有侵占公司资金,295万元都是自己事先为公司业务垫付的。2009年,真功夫白马批发市场分店合同到期,一位从真功夫离职的高管也想争夺该铺位,为了获得续约,蔡达标自掏腰包向中介支付了200万元中介费。到2010年六七月份,真功夫被曝出“排骨门”事件,为维护品牌声誉,除了公司启动的危机公关小组外,蔡达标本人也四处“灭火”,向相关人员送虫草、燕窝等大量礼品,产生了95万的“危机公关费用”。但因两项费用都没有发票,蔡达标才向丁伟琴等人出示清单,希望报销,最后采用虚构合同的方式冲账。
蔡达标还称,虚构合同冲账是公司应对无发票费用的惯例之一。“公司每年营业额几十亿元,一年花几百万元的公关费用很正常。有关这些费用怎么冲账,几个股东也都谈过。”他还称,对于上述两笔费用,包括真功夫店址开发负责人、公共事务负责人等管理层也知情。
对此,检方认为,蔡达标称为公司垫付过295万元都是蔡达标自己的供述,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佐证。
庭上,多名被告方辩护律师对检方此次追加诉讼提出质疑:追加起诉的证据形成于2012年8月1日,也就是在第一次起诉前就已掌握,追加事项完全可以在前三次开庭时一并起诉,为何要在这个时间点追加起诉?
对此,检方辩称,首次起诉事实的举证工作,远远早于本次追加起诉事实的举证工作,因而是分两个批次进行移送起诉。追加起诉事实的证据鉴定书是在2012年8月8日才做出来,那时,蔡达标等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接近起诉时间,所以是分两个部分、两个批次来进行证据调取和移送起诉。
蔡达标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法庭上称,在本次开庭前,蔡潘两家已在协商和解,和解协议草稿中,和解的条件之一即是“潘家不再追诉蔡达标任何犯罪事实”,但和解尚未正式达成。
据本报记者此前采访了解,双方确实已经在商谈和解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