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力 高薪水
记者来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该行一名冯姓工作人员表示,储贷和信用卡业务分属交行内不同系统,两边互不干涉,对于电话强推保险产品一事也并不知情。“四川有(交行)信用卡中心的办事处,但我肯定这一办事处肯定不在这栋楼(即交银大厦)。地方办事处负责处理日常简单业务,新卡发行、旧卡注销以及所有的解释权都只归属于上海中心。”
不过,记者却在交通银行官网首页重要公告一栏发现了《客户购买保险产品须知》,其称“交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交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费用的经营活动。交通银行充分整合保险公司、服务渠道、银保系统等方面的优势,以丰富的投保选择和灵活的服务方式,提供相应的理财服务。”
在谨防诈骗一栏,交通银行甚至公布了保险销售的渠道,包括具有保险销售资格的网点和客户经理。
电话保险(客服中心外呼电话号码:北京地区010-95559,非北京地区021-95559;信用卡中心外呼电话号码:021-51319888,021-38510188;门户网站;信用卡中心保险服务专线:400-720-9888,400-821-9888);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
看来,对于电话保险销售,交通银行方面是完全知情甚至是鼓励的,而外呼人员不厌其烦地拨打电话推销产品骚扰用户,也是得到了银行的默许。值得注意的是,记者调查发现,这类默默承受客户所有不满情绪的外呼人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补偿,他们享有相对优越的薪酬环境。在某大型招聘网站上,相关从业人员的任职要求仅为中专及以上,普通话标准、表达组织方式良好,能承受压力。这类外呼人员只需每周工作40小时,就可获得“无责任底薪2200元,住宿补贴每月300块,伙食补贴240元,入司基本月底薪高达2740(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情况下)。”此外还有高额提成,并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培训、休假等福利。
业界:明显侵权但制衡手段匮乏
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代理保险业务必须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推销,并且在推销时不能将银行和保险混淆,必须明示自己是代理某家保险公司办理业务。交行这种做法明显违规。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利用既有业务获得客户个人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销售保险产品,属于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的范畴。这是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另外,“银行不能利用其掌握客户个人信息的有利条件,特别是个人的隐私信息,对银行的强行或者多次推销其他产品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个人生活的宁静与私密性,构成了民事法律上的侵权行为。用户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起诉银行的。”
不过,喻律师同时也指出,相对于银行,用户的维权成本相对是很高的,从经济成本角度很不划算,所以用户一般只有报怨,而无其他更好也更有效的制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