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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开发应治多头管理之乱
money.fjnet.cn 2013-05-08 09: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提速和都市人口膨胀,发展和利用地下空间是解决土地紧缺和节约能源的最简单可行的办法之一,地下空间开发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地铁建设为例,数据显示,1995年至2008年间,我国建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从2个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达到835.5公里。截至2011年,又有22个城市获准建设地铁工程,规划总投资达8000多亿元。

伴随地铁建设升温的是新一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热潮。到21世纪末,将有1/3的世界人口工作、生活在地下空间,而中国大城市正在进入地下空间高速开发的时期。

然而,伴随着地下空间高速开发利用黄金机遇期的到来,因超速、过度开发而导致的“塌陷”“水浸街”等安全事故屡见报端,根源直指地下空间多头管理。

据专家们介绍,在我国,地下空间分属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电信、电力、公用、民防、公安消防、抗震、水利防洪、绿化、环保、水电、国防、文物保护等十多个职能部门,没有统一机构进行协调、开发、规划,加上相关领域立法存在缺失,地下空间开发缺乏统一管理。正所谓“十多个‘婆婆’管不好十多根管线”。这种多头管理的复杂局面,导致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推诿塞责、扯皮卸责等情况时有发生。

事实上,多头管理还给不当施工造成了安全隐患。由于当前政府部门对地下空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成立一个由多个相关部门领导牵头组成的综合性机构来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建设到管理的流程体系,并实施问责制度。与此同时,还应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市民听证会等方式让公众知晓并参与到建设过程中。

目前,地下空间管理遭遇的首要问题还有法律归属权的空白。在城市化进程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权属难以明确已妨碍了正常的推进工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地下空间资源的权属问题。

责任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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