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仍将是破解制约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所存体制机制问题的根本之法。
昨日,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委负责人就刚刚浮出水面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特别强调了要完善“发展机制”,包括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等。其中,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两大机制尤其引人注目。
业内预计,不久后我国将加快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此举将免使中国资源型城市由于资源枯竭而落入“底特律困境”。
资源税推进方向已定
“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环境税、资源税改革也已在石油和天然气上开始实施。这样,资源所在地得到的利益会增加,地方就有财力解决当地民生问题了。”杜鹰说,资源税的推进方向已定,下一步就看时机是否成熟。据记者了解,未来资源税将进一步在煤炭领域推进,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如果这一方案落地,将对煤炭资源为主的地方政府带来大量税收,这将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杜鹰说,要想让地方政府不追求GDP,要解决几个机制问题:一是资源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二是资源开发利益的分享机制;三是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这三大机制建立后,单纯追求GDP的问题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高就业项目
《规划》的另一个亮点是,提出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其中对吸纳就业强的产业给予重点支持。
“坚持依托资源型城市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培育壮大优势替代产业,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合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产业多元发展和优化升级。”财政部预算司司长许宏才说。
记者注意到,《规划》专门设立了吸纳就业产业重点培育工程。包括,矿区吸纳变业产业培育工程(利用矿区现有厂房和设施,大力发展纺织、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每年重点支持100个吸纳就业项目,到2020年累计培育发展10000个小型微型企业,解决矿区150万失业矿工再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