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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妇联三项举措创新村级妇女组织管理
www.fjsen.com 2011-03-24 09:41   来源:龙岩市妇联    我来说两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妇女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龙岩市妇联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三举措创新村级妇女组织管理,源头调动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

一是建立村妇代会主任保障和激励“三项制度”。 2007年,市妇联以推动全市贯彻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关于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中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平台,抢抓龙岩作为全省村妇代会建设设点市契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推动出台《龙岩市关于发挥妇女在建设新农村中作用的实施方案》、《龙岩市关于开展“千村妇代会争先创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率先开展村妇代会争先创优和优秀妇代会主任创评活动,在全国设区市中率先建立并实施村妇代会主任保障和激励“三项制度”(即给予在任村妇代会主任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津贴,给予年龄55岁以上、担任村妇代会主任累计20年以上的离任村(居)妇代会主任每人每月30元的养老补助,给予市级优秀村妇代会主任500元的年终奖励),为省妇联推动全省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村妇代会主任享受百元工作津贴制度奠定了基础,对结束我省村妇代会主任长期没有待遇的历史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目前,该“三项制度”除在任村妇代会主任生活津贴制度2009年起已在全省推广并由省级财政统一拨付每人百元工作津贴外,给予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养老补助、市级优秀村妇代会主任年终奖励两项制度仍属龙岩首创,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2008年至2010年,市财政累计兑现在任村妇代会主任生活津贴54.75万元,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养老补助50.65万元,市级优秀村妇代会主任年终奖励68.45万元。村妇代会主任保障和激励“三项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基层妇联干部的人文关怀,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妇干进一步创先争优、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了村妇代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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