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贯穿十年发展路
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改革和发展”贯穿了从十六大至今的10年。没有改革,就解决不了原有的问题,而改革又必须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10年
间,证券行业的发展、创新亦是步步紧趋资本市场。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521 件,其中90%以上是十六大以后制定或修订的,这些制度规范构建起一整套与国际通行原则基本相符,其中就包括多项关于规范以及推动证券行业发展创新的法律法规。
自十六大之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一系列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制度安排相继实施。2004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行业创新步伐。2006年7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意味着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的确立。
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为行业创新发展再吹东风。2008年以来,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重点环节以及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证券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创新也得以快速突破。同时,在净资本等关键监管要素到位的情况下,监管门对内部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继续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行为。
回顾10年来证券行业取得的不俗成绩,监管部门从法律框架、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等多方面进行推进和完善功不可没。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证券行业现在到了历史最好时期”,在今年5月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作出如上表述。他认为,借本次创新大会的契机,证券行业有望进入到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证券行业也应是资本市场中最具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的主体。十几年来,证券公司在推动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行业自身也得到较大提升,但以目前规模来看,证券行业未来仍存在很大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统计显示,以总资产衡量,证券行业2011年的总资产占金融行业总资产的比重下降到1.25%,不足信托行业资产比重的1/3。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证券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以资管业务为例,本应属于券商的市场份额不断被银行、信托、基金等其他机构侵蚀。
不过,属于券商的机会正在到来。本次创新大会为证券行业描绘了发展的蓝图,提出了行业发展创新的十一项措施,业务范围涉及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以及跨境业务等,同时为了加强对创新的支持,对证券公司的上市融资、风险控制以及组织架构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
实际上,自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以来,赋予了证券公司更多“定准底线,放大空间”的自主权,并且加快了多种创新业务和产品的审批速度。多位券商高管表示,在监管的引导和推动下,行业未来几年有望实现由创新带来的收入结构改善。